定义
“个人信息”是指描述、定位或索引有关个人的任何信息,包括从纳税申报单中获得的其不动产或动产持有情况,以及其教育、金融交易、病史、血统、宗教、政治意识形态、犯罪或就业记录,或为推断个人特征提供依据的信息,例如指纹和声纹、照片或由该个人或对该个人所做的事情;以及他在某个组织或活动中的存在、注册或成员资格或进入某个机构的记录。“个人信息”不包括为内部办公室管理目的而保存的常规信息,其使用不会对任何数据主体或DOE造成不利影响,该术语还包括房地产评估信息。
参考:
弗吉尼亚州法典 § 2 .2- 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