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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 信息技术竞争性密封投标/招标邀请

22 .1 准备和发出 IFB

22 .1. 4 技术和功能要求及规格

IT IFB 可能包括特殊要求,包括生命周期成本、价值分析和其他标准(如测试、质量、工艺、交付和特定用途的适用性),以帮助确定可接受性。这些要求应准确、完整地描述。除非公共机构已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否则 IT IFB 还应包括潜在投标人的任何必要资格。编写 IFB 技术和功能要求时适用以下准则:

  • 验证需求/规范是否准确定义所采购的 IT 商品或服务。错误或遗漏可能会造成高昂的代价,因此在发布 IFB 之前验证它们非常重要。
  • 执行需求/规范有效性检查。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否提供最能满足企业主需求的功能?
  • 执行需求/规范一致性检查以确保没有冲突。
  • 应检查要求和规范的完整性。是否包含了企业主所需的所有功能?是否包括所有联邦、联邦或 VITA IT 要求、标准或规范?
  • 进行现实检验。在项目或企业主可用的时间、预算、资源和技术的情况下,这些要求能否实现?这些要求是否可以实际测试?
  • 所写的要求是否能够被正确理解?
  • 是否可以更改需求而不会对其他需求产生很大影响?

技术产品或服务的 IFB 应包括足够广泛的要求,以鼓励自由和公开的竞争,并与行业标准技术产品和服务兼容。然而,如果要求限制或限定采购到单一来源,投标人有责任通知采购机构。该通知应在正式开标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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