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9 构建 IT 要求
8 .9. 7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协助制定采购规范或要求
潜在或现有的供应商可以免费向机构提供技术援助,以制定采购规范或要求。但是,如果供应商从机构获得报酬以协助编制招标或合同所依据的规范,机构不得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或提案,也不得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协助机构制定规范或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向任何计划提交投标或提案的潜在供应商透露有关采购的、不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此外,提供此类有偿开发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是中标供应商的分包商或合作伙伴,也不能是该供应商的任何分包商或合作伙伴,无论其距离有多远。任何由机构雇用或以其他方式支付报酬来设计项目、制定工作范围、编写规范或以其他方式定义合同要求的独立承包商也没有资格竞争或获得由此产生的合同。
在招标发布之前,可能会向潜在供应商提供规格或要求,以征求意见和反馈。联邦机构应该利用供应商的专业知识来了解特定 IT 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供应商可以通过识别规范或要求中包含的限制性或专有功能来向该机构提供有用的信息,这些功能可能会受到其他潜在供应商的质疑,从而导致延误和/或取消。供应商还可以帮助联邦了解最终用户真正需要什么来实现他们期望的业务流程,商业和政府在特定 IT 领域的最佳实践是什么,以及市场上特定技术解决方案的专家是谁。
《弗吉尼亚州法典》 2 .2- 4373节规定如下:“参与投标准备;限制对同一采购提交投标。任何人为了获得报酬,为公共机构或代表公共机构准备投标邀请书或建议书征求书,不得(i)就该采购或该采购的任何部分提交投标书或建议书,或(ii)向任何投标人或报价人披露未向公众提供的有关采购的信息。但是,如果公共机构确定将该人排除在外会限制潜在合格投标人或报价人的数量,从而有悖于公共机构的最佳利益,则公共机构可以允许该人就该采购或其中任何部分提交投标或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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