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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 一般信息技术采购政策

10 .6 发布 IT 招标和奖励

所有价值超过30,000美元的 IT 商品和服务的 IT 招标、附录和授予通知(包括紧急和唯一来源授予)均应发布在 艾维 当招标被取消或修改时,取消或修改的通知必须公开发布在 艾维无需张贴金额高达 $ 30,000书面招揽通知。价值超过30,000美元的招标邀请(IFB)通知也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 10 )天在一份发行量较大的报纸上刊登。 

当 RFP 的金额超过 $ 30,000时,招标公告应发布于 艾维 至少10天,并可在合同履行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上刊登。如果 RFP 被取消或修改,则必须公开发布取消通知或附录的副本 艾维 

所有超过 $ 30,000的 IT 合同的授予通知必须在授予日期后十 ( 10 ) 天内发布。 

紧急合同授予必须说明该合同是在紧急情况下颁发的。单一来源奖项必须表明只有一个来源被确定为可实际利用的。紧急和唯一 源授予公告应说明正在采购的内容、选定的承包商以及授予或将授予合同的日期。所有获奖通知应张贴于 艾维 授予之日起十天内。同一采购的后续/附加投标或提案 

供应商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后续投标或提案,且未明确指明是对先前提交的投标或提案的修改,则应视为已根据原始招标提交了新的投标/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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