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5 取消 IFB
22 .5. 1 在收到投标之前取消 IFB
如果 IFB 已经发出,但 IFB 规定的截止日期尚未到来,则该机构可以取消 IFB。在这种情况下,发证机构应采用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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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及时在 eVA 上发布取消通知。如果 IFB 已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则取消通知也应在同一报纸上公布。还应向负责接收和开启投标的机构人员发出通知,以防止无意中开启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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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任何投标均应原封不动地退还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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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拒绝 IFB 的原因应记录在案,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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