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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 提案请求和竞争性谈判

24 .7 发布和宣传 RFP

第2 .2- 4302 .2(A)( 1 ) 条以及( 2 )弗吉尼亚法典规定如下: 

“1. 发出书面的招标书,概括地表明寻求采购的内容,具体说明评估该建议书时将使用的因素,表明是否将使用数字评分系统来评估该建议书,并包含或引用其他适用的合同条款和条件,包括所需的任何独特能力、规格或资格。如果在提案评估中使用数字评分系统,则应在提案征询书中列出每个评估标准的分值,或在接收提案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在指定的采购公告公开发布地点张贴。本章授权的任何建设项目招标书不得以指定的经验修正系数作为中标人资格的条件; 

2 。通过在总务部中央电子采购网站或其他适当网站上发布公告,至少在收到提案的日期前10天公开发布提案请求。公共机构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的普遍发行报纸上刊登公告,以便向尽可能多的、可以合理预期会根据特定要求提交提案的投标人提供合理的通知。必须在总务部中央电子采购网站上发布,

(i) 任何国家公共机构; 

(ii) 任何地方公共机构,如果该地方公共机构选择不在合同履行地的普遍发行报纸上刊登征求建议书的通知。鼓励地方公共机构利用总务部的中央电子采购网站,为公众提供集中的可视性和联邦采购机会的获取途径。此外,还可以直接向潜在承包商征求提案。任何额外的招标都应包括从小企业和供应商多元化部提供的名单中选出的认证企业;” 

有关征求小企业参与和遵守 VITA 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VITA SCM 的 IT 采购政策,该政策旨在增强小型、女性和少数族裔拥有的企业的机会: https://www.vita.virginia.gov/procurement/policies--procedures/procurement-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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