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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 提案请求和竞争性谈判

24 .9 取消 RFP

24 .9. 1取消招标

投标邀请书、提案征询书、任何其他招标书或任何及所有投标或提案均可能被取消或拒绝。取消未在 eVA 中创建的书面招标时,必须通知所有已发出招标的供应商,并且必须公开发布通知。在 eVA 中取消快速报价招标时,采购办公室无需通知供应商取消事宜。在 eVA 中取消电子采购招标时,应通过电子采购进行取消,这将更新 VBO Buyer 上的帖子。所有注册用于招标的商品代码的优质供应商都将自动收到通知。其他供应商可以查看 VBO 中的招标状态,发现招标已被取消。如果招标已在 VBO 上发布,则发行采购办公室必须使用 VBO 买家取消招标,以便通知供应商招标已取消。取消的原因应记录在案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公共机构不得仅为了避免将合同授予特定的响应且负责任的投标人或报价人而取消或拒绝投标邀请书、建议书征询书或任何其他招标、投标或建议书(《弗吉尼亚州法典》第2 .2- 4319条)。必须将取消通知负责开启投标或提案的人员,以防止无意中开启答复。[…] 如果在收到并开启投标或提案后取消项目,原始文件仍将作为采购交易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或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该项目已取消,并且如果提供了重复的提案,则将被销毁,除非投标人要求退回(APSPM https://dgs.virginia.gov/procurement/policy-consulting--review/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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