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评估提案的10步流程
步 | 评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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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POC 将进行初步评估,以确保满足“必备条件”。 |
2 | 不符合“必备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排除在进一步考虑之外。 |
3 | 然后,评估团队 (ET) 将根据 RFP 中包含的评估因素审查提案。 |
4 | 审查评估结果后确定“入围名单”。 |
5 | 入围名单上的供应商可能会被要求进行演示或演示。 |
6 | 可以再举行一次评估会议,并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
7 | 可以与每个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初步谈判。初步谈判允许修改提案,包括价格和可协商的条款和条件。 |
8 | 对最佳提案进行总体解决方案成本分析。 |
9 | 与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完成步骤7和8后,评估小组可选择其认为已提出最佳提案的供应商。ET 无需提供声明来解释为何某项提案未被视为最有利的提案。如果在收购过程中使用了执行指导委员会,请通知委员会选择情况并获得他们的批准,以进行最终谈判和合同授予。 |
10 | 完成最后的谈判。授予奖项之前必须确认资金。获得与 CIO、OAG 等的最终合同所需的审查/批准。可以将合同授予供应商,并且授予通知应按照 RFP 的条款或条件中规定的方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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