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8 VITA 建议成功签订 IT 合同
25 .8. 21重大 IT 项目的责任合同语言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2 .2- 2012 .1 条的规定,在所有“重大信息技术项目”(该术语的定义见第2 .2. 2006条)的合同中,与供应商的赔偿义务和责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必须合理,且不得超过合同总价值的两倍。第2 .2- 2012 .1 节进一步规定,在以下情况下,“(i) 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任何雇员的故意或蓄意不当行为、欺诈或鲁莽行为,或 (ii) 因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任何雇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和不动产或有形个人财产的损坏”,供应商的责任是无限的。
对于对联邦构成“特殊风险”的合同,责任限制存在例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CIO 需要在发布提案请求之前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必须包括对敏感或个人身份信息的性质、处理和使用的考虑。如果风险评估得出结论认为该项目对联邦构成特殊风险,并且上一段规定的责任限制金额不足以合理地保护联邦的利益,则 CIO 可以建议并请求行政部长批准增加责任限制金额。任何建议的最高替代责任限额必须经过行政部长批准,然后才能纳入为项目发布的任何提案请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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