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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 抗议程序

32 .5 仲裁裁决异议

任何供应商若想对合同授予提出异议,应在合同授予公告发布后十天内向采购机构提交书面异议。采购机构应在 eVA 以及招标书中概述的任何其他公共场所公开发布合同授予情况。任何潜在供应商如果希望对以单一来源或紧急情况谈判签订的合同授予提出异议,应在合同授予公告发布后十天内向采购机构提交书面异议。书面抗议必须在第十天下午5点之前送达采购机构。如果第十天是周末或法定假日,则十天期限将于下一个正常工作日下午5 :00 到期。不得以选定的供应商不是负责任的投标人或报价人为由提出抗议。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条款或条件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如果任何供应商的抗议全部或部分取决于与采购交易有关的公共记录中包含的信息(有关指导,请参阅弗吉尼亚州信息自由法),而这些信息须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2 .2- 4342条接受检查,则必须于这些记录可供投标人或报价人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2 .2- 4342条检查后的十天内提交抗议。

如果任何供应商的抗议要求从另一个供应商的提案中获取信息,请确保不会泄露该供应商提案中标记为“机密”或“专有”的记录或信息,也不会包含在该供应商的删节提案中或供应商的 ECOS/安全评估中的回复中,包括任何安全例外(如果适用)。

书面抗议应包括抗议的理由和寻求的救济。采购机构应当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说明采取行动的理由。除非供应商在收到书面决定后十天内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 2. 2 -4364 条的规定提起法律诉讼,否则本决定为最终决定。

如果在合同授予之前,采购机构认定授予决定是武断的或反复无常的,则唯一的救济措施就是对此作出裁定。该机构应取消拟议的奖励或进行修改以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授予已经公布,但合同履行尚未开始,且采购机构认定该授予是武断且反复无常的,则可以禁止履行合同。当合同已经授予并且开始履行时,如果机构认为这种宣告符合公众的最大利益,则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合同被宣告无效的,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应当获得截至合同宣告无效时为止的履行成本的补偿。在任何情况下,履约供应商均无权获得利润损失。( 《弗吉尼亚州法典》 2 .2- 4360条。)下表简要介绍了受影响参与者所需采取的行动。 

抗议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

诉讼

1

在合同授予公告发布后10天内向机构提交书面抗议

 

 

2

 

受到抗议。在收到抗议后10天内向抗议者提交书面回复。书面回复应批准或拒绝抗议。如果机构认定授予的合同是任意的或反复无常的,则在合同尚未开始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取消或修改授予的合同。如果表演已经开始,则可以禁止表演。如果符合公众的最佳利益,机构可以宣布合同无效并重新招揽。

 

3

供应商可在收到机构书面抗议决定后10天内提出上诉。

 

除非投标人或报价人根据 §2. 2 -4364 的规定提起法律行动,否则该机构对抗议的书面决定应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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