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

第9章 - 确定公平合理的定价

9 .5 价格合理性认定文件要求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进行书面价格合理性认定来确定报价是否公平合理:

  • 竞争受到限制或缺乏,即单一来源采购、紧急采购、单一响应采购、合同变更和续签,
  • 投标书或投标书上显示的价格不公平合理,
  • 决定授予除最低投标人或最高排名报价人以外的其他人(招标书中必须包含适当的授予条款)。

公平合理价格的书面确定要求该价格在考虑所有情况后是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均可接受的,这些情况可能包括竞争程度、市场条件、质量、位置、通货膨胀、价值、技术和采购机构的独特要求。书面决定可能基于价格分析(与以前支付的价格、功能类似物品的收费价格、其他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公共价格表或商业目录中列出的价格或国家估计的价格进行比较)或通过单位价格变化分析、价值分析(自制或购买研究)或成本分析。书面分析必须有足够详细的事实证据支持,以证明为什么所提议的价格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确定所提供的价格不公平合理,则必须决定是否通过重新招标寻求更广泛的竞争,修改规格并重新竞争,或通过价格分析过程协商确定更好的价格。可能需要结合使用这些方法。


关键词或常用术语查找手册。